关于12.04活动地方工作组专项费用发放通知
2017-06-263432
根据 1204 组委会给予各参与地方工作组募集的活动赞助金额10%作为地方推动工作专项费用的通知,现对未尽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已发放现金的地方工作组和金额(详见 SoLoMoNotice 在 2017.03.11 发布的“12·04 创响中国”财务收支情况公示)
以上地方工作组请提交费用使用票据(无票据情况具体和财务部沟通)和用途说明。
二、拟发放专项数字资产的地方工作组和金额(详见 SoLoMoNotice 在 2017.03.11 发布的“12·04 创响中国”财务收支情况公示)
以上地方工作组将于本通知下达一周内,由系统财务部发放专项数字资产至相关地方工作组超买集体帐户,经地方议事会决议,并经老工作组组长(公告查处和自动辞职除外)和新工作组组长双签后,将专项数字资产使用(分配)方案报系统总办(新老工作组长有意见分歧,由协同部了解情况据实上报)。
三、现金费用和专项数字资产应优先用于与1204赞助募集及后续处理相关的用途。
四、专项数字资产将不晚于一年内可兑换成流动数字资产,用于超买平台购物和按规定提取现金。
SoLoMo 矩阵系统·财务部
2017.06.17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