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oMo地方工作机构成员进入退出机制
各地方临时工作机构(含工作组、运营组、超管组):
为确保建立一支能够引领、协同、服务地方的精干队伍,保证地方工作秩序规范,推进得力,现对公选结束后的地方工作机构成员进入退出机制明确如下:
一、进入机制
(一)进入条件
1、认可SoLoMo矩阵系统与刘少丹互联网启示录(必备);
2、已在系统“超买”平台注册(必备);
3、经系统审核确认的各级秘书长(或者);
4、有创客说在系统发表的创客(或者);
5、超买注册人数超过100人的创客(或者);
6、积极参加系统及地方组织各类培训学习活动的创客(或者)。
(二)进入时机
1、岗位空缺时;2、人员更迭时;3、系统统一组织时。
(三)进入办法
1、组长(总秘)
工作组组长,由工作组总秘或在总秘无意愿递补为组长时根据得票多少由工作组副组长级人员按序择优递补,协同部承办,系统总办审核,创始人团队复核。
工作组总秘,根据得票多少由工作组副组长级人员按序递补,地方组长和协同部、人力部承办,系统总办审核。
运营组组长,由运营组总秘或在运营总秘无意愿递补为运营组长时根据得票多少由运营组副组长级成员按序递补,地方组长和运营部承办,系统总办审核。
运营组总秘,根据得票多少由运营组副组长级成员按序递补,地方组长和财务部承办,系统总办审核。
超管组组长,由地方超管组成员按系统选举原则集体投票确定提名,由地方秘书长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全程视频报送系统后台。地方组长和系统超管部承办,系统总办审核。
2、副组长级别
工作组(运营组)副组长级别成员,由其职能部门成员按公选得票多少按序递补。地方组长承办,系统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超管组副组长,由地方超管组长从超管组成员中提名,经地方议事委员会选举产生,报超管部审核。
3、成员
工作组(运营组)成员由地方公选产生的、系统公示发文的候补成员按序替补,地方工作组长审核并报系统发文。
系统公示发文的候补成员不足时,由地方工作组按照系统选举规则,发布报名通知,组织地方秘书长大会进行公选,由地方工作组长见证,选举全程视频报系统后台。经系统公示工作组、运营组各得票前60名(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结果后,地方工作组再根据得票多少按序递补。
超管组成员,由地方工作组按照系统选举规则,发布报名通知,组织地方秘书长大会进行公选,由地方工作组长见证,选举全程视频报系统后台。经系统公示得票前20名(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结果后,地方超管组再根据得票多少按序递补,地方工作组长审核并报系统发文。
二、退出机制
(一)退出条件
1、已被选拔进入系统各部门;
2、因违反系统规定、公开反对系统等情况,查实后被公告退出;
3、主动提出请辞;
4、考核不达标,包括系统基本考核和系统各管理部门及地方工作组专业考核不达标;
5、经查实,有扰乱、破坏地方临时工作机构(含工作组、运营组、超管组)工作秩序和内部团结的言行;
6、经查实,有散布、传播负面信息,给系统造成较坏影响的言行;
7、经查实,存在利用系统资源违规做系统以外项目(即未经系统发文通告的项目)或违规运作系统项目的行为;
8、被投诉举报经核实属实,情节比较严重;
9、未经请假,连续三次或半年内累计五次,不能参加各种会议和集体活动;
10、因个人不作为、执行力差、工作能力弱等原因,经地方议事委员会集体决策,认为需要调整和退出;
11、副组长以上级别人员自定岗日起未达成每半年在系统发表一篇创客说要求的。
(二)退出时机
符合任意退出条件,即依如下办法退出地方工作机构团队。
(三)退出办法
1、组长(总秘)
依据所符合退出条件情况,由地方工作组长或协同部、人力部、运营部、财务部、超管部提出报告,总办审议通过。
2、副组长级别
依据所符合退出条件情况,由地方工作组长提出报告,经地方议事会通过,报系统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3、成员
依据所符合退出条件情况,由地方职能组长提出,全体职能组成员会议议事通过,报职能组分管负责人和地方工作组长批准。
三、补充说明
1、地方工作机构(含工作组、运营组、超管组)成员变动,均须按照机制上报系统发文确认。
2、针对组长(总秘)级成员进入办法,符合递补人员表示不愿接替时,或存在违规违纪等不适合担任组长(总秘)级成员,由后一名递补。
3、进入条件第6条,“积极参加”一词的量化由地方工作组制定量化标准,一般应至少累计参与活动达3次以上。
4、退出条件第4条,考核标准由地方工作组和系统相关管理部门制定。
5、退出条件第8条,“情节比较严重”的界定,由相应管理级别的承办机构通过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6、系统2016年10月20日下发的《关于地方临时工作组组长(代组长)、总秘书长(代总秘书长)迭代(请辞)问题的规定》自行废止。
SoLoMo矩阵系统·总办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