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工作机构超买平台岗位津贴发放通知

2017-06-1710020

 

鉴于各地工作机构公选已基本完成,现正式启动地方工作机构超买平台岗位津贴发放工作。

 

具体如下:

一、各地方工作机构超买平台岗位津贴发放对象为系统发文正式定岗的人员,有兼岗情况暂时还没有辞职的,以正式定岗发文的高级岗位标准(平级者以地方岗位标准考核)进行考核和津贴发放。

 

二、发放计算时间为系统正式发文时间,每月15日发放上月岗位津贴,任职未满1个月合并计入下一个月发放,离职人员在离职日下一个月15日发放。

 

三、发放形式为流动数字资产,可用于平台购物或按规定提取人民币现金。

 

四、发放工作由系统人力资源部负责经办。每月10日前,核实各地方工作机构成员岗位津贴后,经系统负责人事的总办成员初审,创始人团队复核后,报后台发放。

 

五、地方工作组组长、总秘,副组长级,成员级分别按地方工作组所辖全体注册用户在平台上购买产品后,平台差价(即商家平台售价-平台结算价)的1‰,0.8‰,0.5‰进行岗位津贴发放;


地方运营组组长、总秘,副组长级,成员级分别按地方运营组三级担保上架产品在平台销售后,平台差价(即商家平台售价-平台结算价)的1‰,0.8‰,0.5‰进行岗位津贴发放;


地方超管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分别按地方工作组和运营组两个组的组长级,副组长级,成员级当月岗位津贴各50%权重标准发放。


六、地方工作机构组长专业和执行力考核,由负责地方工作机构联络的总办成员初评、系统创始人团队复核;


其他组长和总秘的专业和执行力考核,由地方工作机构组长(占比60%)和系统职能部门(占比40%,工作组总秘由人力资源部和协同部各占比20%)初评、由负责地方工作机构联络的总办成员复核;


副组长级和正式成员的专业和执行力考核,由其直接汇报对象初评,地方工作机构组长(占比60%)和系统职能部门(占比40%)复核;


系统后台直属地方发布号按所派驻服务的地方临时工作组副组长级成员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其专业和执行力考核,由系统后台(占比60%)和地方工作机构组长(占比40%)初评,由系统负责联络地方工作机构的总办成员复核;


以上各级将根据综合表现被评为A、B、C、D、E(各占比20%)五级,分别给予岗位津贴上浮30%、上浮15%、不上浮、下调15%、下调30%的标准发放。

 

备注:地方工作机构指含地方工作组30人、地方运营组30人、超管组10人的广义地方工作组团队。地方工作机构组长是指各地公选担任地方工作组组长的人员,根据系统地方统筹协调工作需要,对地方工作机构主持全面工作的负责人。

 


SoLoMo矩阵系统·人力资源部
201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