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oMo系统项目运营对接机制 (试行版)

2017-04-267909

 

SoLoMo系统项目运营对接机制 (试行版)

SoLoMo系统运营部【2017】01号


2017年是系统运营落地践行之年。为加快系统全面建设发展步伐,早日实现产业互联网落地的宏伟事业,系统拟成立项目投资总公司,全国各地方工作组成立相应子公司。为全面启动加快系统项目运营及规范项目运营的需要,经研究发布系统项目对接机制。请各地方工作组、运营组、工作站对照项目机制积极组织申报实施。

 

一、项目类型


1、地方孵化项目


指未经系统评审前的项目,经过地方运营组备案,行业工作站孵化的种子项目,可根据系统规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调用系统部分资源来孵化,宣传口径统一为“地方孵化项目”。


2、系统合作项目


(1)第一类项目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项目方已成熟运营,并与系统对接洽谈合作成功的项目。


(2)第二类项目是经过系统一、二级评审,已洽谈合作成功并通过系统运营部进行专项运营的项目,可根据系统合作等条件规定,有序调用系统整体资源,对接系统超买端口,开放数据资产配置通道,通过市场运作,有升级为系统项目的可能;宣传口径统一为“系统合作项目”。


3、系统项目


系统性生态项目,是数字化生境的支撑结构,全方位融合数字资产,形成关联效用叠加,与社会各类业态形成有机融合,是项目迭代的最高形态,是系统真正产业互联网项目。宣传口径统一为“系统项目”。


二、项目运营规范要求


 1、为有序规范项目运营,合理调用系统资源,如未经地方运营组备案,超管组、行业工作站孵化的任何项目,严禁以SoLoMo项目名义出现调用资源孵化与推广。


2、在项目孵化阶段,未经系统运营部评审通过并与系统签订的合作项目,各地举办项目研讨会不得以系统某某大行业项目挂名。


3、未经与系统项目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各地运营组、工作站及个人一律不得以SoLoMo的名义进行项目运营。


三、项目申报方向与要求

 

(一)项目申报方向


1、特色小镇;2、文化体育产业;3、新兴产业;4、智能制造;5、数字家庭;6、医养结合;7、清洁能源汽车;8、全域旅游;9、物流产业;10、可再生能源;11、创意产业;12、共享经济;等国家新兴产业。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领先、行业领先,目前已在成熟运行,证照手续齐全。


2、为系统增信赋能,项目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对接后适合全系统推广、操作,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3、不直接投入(或者少量投入)项目资金,风险评估值趋于零。


4、拟申报专利的项目,请勿进行路演、新闻发布等活动。

 

(三)项目申报条件


1、提交商业计划书、PPT(书面及电子版);简要文字说明或图片介绍。


2、项目提交人需具有一定的孵化资金。(地方孵化项目不少于50万,系统合作项目不少于100万。经运营部评审、构建通过后的所有项目均需对接超买,与超买对接运营前孵化的项目,具体参考工作站建站条件中服务金退出机制)


3、提供运营主体银行存款凭证

(存款可以是个人或公司,系统会在评审通过后,进行核实)。


4、提供信息:相关证明(法人/股东/聘书)。


5、申报项目创客或秘书长超买注册人数不低于500人(数据截屏)。


6、行业工作站、地方工作组为申报主体,需达到系统总办4月5日下文对地方工作组、运营组的考核要求。


7、项目初始团队不低于5人,并明确相关责任分工。项目提交人须为项目创始人、合伙人或核心负责人。


8、提交信息:创始人姓名、电话(必选);合伙人姓名、电话(必选);所属工作组(备选);系统内岗位(备选);项目中的岗位(必选);从事职业(必选);所在公司(必选);职位(必选)。

 

四、项目申报流程

 

1、行业工作站或项目拥有人,通过地方运营组对符合提报要求的项目,提交孵化交流群项目申报邮箱,由各地方核心成员及运营组组长等行业人士共同组成的孵化群项目评审小组进行一级评审(项目路演);经项目群群管统计,评审小组70%以上参与人员评审通过,再进入项目公示阶段,并在此阶段接受全国同类项目质询,如有同类项目孵化群一级评审小组对同类项目进行协商,最终形成项目系统性融合。


2、当项目经过一级评审小组评审通过的项目,由系统评审小组进行二级评审与项目归类,并组织项目方根据需要进行项目线上或线下路演与答辩,通过评审小组人员与抽调的专家委员会人员进行二级评审。


五、项目评审


1、评审流程


(1)一级评审

孵化评审:由各地方核心成员及运营组组长总秘共同组成的孵化群项目评审小组进行一级评审(项目路演)。


(2)二级评审

系统评审:由系统评审小组与行业专家根据数字化量化评估要求进行二级项目评审与项目归类。


2、评审反馈

(1)系统运营部在项目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提交人反馈评审结果,反馈渠道为地方运营组和项目提交人。


(2)项目提交人收到反馈结果后三个工作日内可以向系统运营部提出答辨要求,系统运营部在收到答辨请求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3、项目完善


(1)项目提交人根据评审意见需要对项目方案修改完善的,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完善、修改方案提交系统运营部。


(2)评审不通过的项目不在此列。


4、申报项目公示内容


(1)项目合法性真实性;

(2)项目团队资质;

(3)项目运营的可行性;

(4)项目重复平衡性等;


5、申报项目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正式项目合作洽谈,项目构建阶段。

 

六、合作洽谈

 

1、项目经评估符合系统项目合作要求,根据项目体量、资金规模及实际运营等条件要素,系统与项目方洽谈分成比例,以公司主体依法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合同。

 

2、项目方已有平台在正常运行的项目与系统合作分成比例,将根据互联网项目数字资产价值评估标准作为参考。


七、项目构建完成,实施运行方案


1、项目构建流程:个人提交方案,系统匹配专家资源,建立项目构建团队。


2、在项目构建前,根据项目需要由运营部项目构建组牵头,由各方面专业人士组成汇同项目方组织项目研讨会。


3、项目构建完成后,系统匹配相关资源,进行底层数据封装,组织内测、公测后建立项目落地方案,与超买或系统项目子公司对接进行落地实施。


4、在项目构建中,涉及行业专家及构建实际支出费用由项目方负责。


 八、落地项目举办峰会要求


1、前提条件必须是与系统项目总公司签约的合作项目。


2、落地项目峰会召开前半个月,以“文字方案”形式向系统运营部报备申请,经评估需符合举办会议的成熟条件。


3、落地项目峰会举办会务经费需由项目方保障负责。


  以上八项内容系统运营部项目对接机制仅是指导意见,该机制将随系统的发展及实施中不断的完善提升,以实际运作时实施为准。

 

SoLoMo系统运营部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