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2th:朱新伟:争做有情怀的SoLoMo合伙人

2018-01-222593

 

争做有情怀的SoLoMo合伙人

 

作者:6785群秘书长朱新伟,河南临时工作组

郑州太乙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

 

既然提到SoLoMo合伙人,不得不提到传统商业上的客户,流量互联网上的用户,并以此充分说明之间的区别。

 

第一、什么是客户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工业化时代大量的社会分工和相互协作,并由此产生了以产品和服务为主导的供、需交易体系,使几乎所有的产品和服务都要通过人为的批发、加盟、代理、连锁等不同商业模式后才能进入千家万户。这种产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两端不见面、中间层层加价的买、卖交易方我们都称之为“客户”。这种生产者与消费者信息的不对称造成相互博弈、对立的传统商业模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虽然创造了就业,但也使得消费者付出了极高的社会成本。就拿一件衣服来说:出厂价格几十元,层层加价后几百、上千元。

 

第二、什么是用户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互联网从PC端转移到移动端。流量互联网的普及,以“客户”为主导的传统商业结构也产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以阿里、京东为首的流量互联网的兴起,将原来改革开放30多年传统商业为主导的“客户”关系,通过移动端流量互联网的深入被逐步瓦解;原来“客户”在买、卖双方中间层层加价的商业模式所产生的高昂社会成本,通过互联网这个虚拟的第三方直接去掉了中间环节,交易成本大大降低。这种通过网上直接交易的双方,在互联网业界,人们称之为互联网上的“用户”。流量互联网虽然解决了“用户”与商家交易信息的不对称问题,但到现在为止也没有解决商家与商家之间的竞争关系问题。由于竞争使得交易价格不断下降,同时也挑战了人们的道德底线、也使得部分不良商家信用缺失、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

 

第三、什么是赋有情怀的SoLoMo合伙人

 

2015年基于传统企业家所衍生出来的百万创客群体,而实现的全球产业互联网SoLoMo矩阵生态系统工程已经从无到有,并且正以一种全新的商业形态遍及全世界。它是将传统商业层层加价的买卖“客户”交易行为和流量互联网上的“用户”之间直接交易行为,转化为以人为基础的产品价值创造行为、投资行为和资本运作行为,并以让渡的相互依存、依赖、依靠的“合伙人”关系而存在,也使得所有参与其中的人们回归自然、部落、农村那种以人的信用做支撑、以感情为纽带的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中去。在这个庞大的系统内,“合伙人”之间没有单纯的买卖行为。他们之间即是产品价值的创造者又是消费者,没有相应的对立和相互的搏弈关系。也就是说“合伙人”关系就是一家人的关系,在这个大家庭里没有坑蒙拐骗,没有假冒伪劣,没有苏丹红、三聚氰胺、地沟油等,只有自下而上的共生关系和自上而下的协同关系。

 

在当下的数字生境中,请先放下小我,做一个愿意付出、有情怀的SoLoMo创客。让我们一起用自己的温度,温暖互联网,温暖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