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5th:孙长静:浅谈数字债行几个问题的认知

2017-12-272148

 

浅谈数字债行几个问题的认知

 

作者:8648群秘书长孙长静,天津临时工作组(副组长)

原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高级经济师

题图:余敏/SoLoMo配图研究室

播音:白含真/SoLoMo学习小站广播站

 

今天我想与大家分享对数字债行几个问题的认知:一是为什么说数字债行对债务人同样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二是为什么说对冲相抵解债也是可行的?三是为什么说数字债行将使法院解决债事纠纷的职能逐步消失?四是为什么说消解债事不会是数字债行孤军奋战?五是为什么要进行债行参与行为的量化评估以及还应注意哪些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谈这几个问题的认知,我认为必须提升思考的维度,必须从传统的认知中跳出来,上升到互联网思维,进入互联网时代,否则你就可能理解不了。

 

一、为什么说数字债行对债务人同样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通常,传统观念里边我们都会认为数字债行对债权人很有吸引力,因为能够帮助他们实现债权;而债务人往往是被催债的不仅会很没面子,而且被催债的滋味也很难受。其实进入互联网时代不是这样的。你是债务人,如果有人帮你想办法还债,你会不会很高兴?一定会的。我们数字债行就是做这种事情的所以,债务人同样会很高兴。

 

那如何帮债务人还债呢?我想不外呼以下三种办法:首先是帮债务人用他的债权还债;其次是帮债务人用他的闲置资源或隐形资源,如房屋土地的使用权、债务人本人的无形资产、传统经济不认为是资产而在互联网时代将被认为是资产的,如积极的参与行为等还债;SoLoMo是暂不收恶人的,加入SoLoMo就要有信用、有情怀、有担当,应当首先千方百计挖掘债务人自身的资源,包括潜在资源,充分发挥其长项,尤其要转变自身的观念,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这里就要全面的告诉他哪些参与行为可以创造价值,并给予一定的时间,做出计划安排,使债务人坚定信心和信念,努力通过自身的付出来达到清债和消债;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债都能靠自身解决,不然,少丹老师就不会说“你还不了我来替你还”。这里我理解不是少丹老师自掏腰包,他也没有那么多钱,而是少丹老师给出了方法。这个方法我认为就是债务的亏空要靠价值增量来解决,一是资产数字化过程产生的价值增量,二是SoLoMo生态互联网运行的价值增量。这就是我们SoLoMo数字债行替债务人还债的第三种办法。我想,如果是这样,债务人就没必要过于顾及自己的脸面,而不去与数字债行去主动对接了,因此我说,数字债行对债务人同样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二、为什么说“对冲相抵解债”也是可行的

 

有一些家人对“对冲相抵解债”缺乏信心,认为不可能。一是认为“对冲相抵解债”的前提是必须有大量的债权债务数据的积累,而达到这种积累会需要很长时间;二是从现有一些债事机构解决的实践看也不理想。

 

对此,我这样看,“对冲相抵解债”的确需要有大量的债权债务数据的积累,但不必需要很长时间。只要我们债行的解债原理和承诺公之于众,相信各债权人、债务人一定会向潮水般蜂拥而至,甚至会应接不暇,而这时增量解债,基于互联网项目需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一时不可能全部解决因此,在前期附之于“对冲相抵解债”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总不能让众多的债事人无休止的等下去吧?

 

至于现有一些债事机构,之所以解决不理想,根本原因他不是我们SoLoMo数字债行的解债原理,他既没有那样的承诺,也没有那个能力,债权人甚至还在为只同意张三欠债,因为李四的能力弱而不同意转由李四欠债而困扰,债务链如何能够打碎?又如何能够解得了?如何能够化繁为简?当着债权人的债权无论由谁去承接,他都一定会实现的时候,还有必要特别在意由谁去承接吗?

 

三、为什么说数字债行将使法院解决债事纠纷的职能逐步消失

 

在现实社会中,有许多不应成为纠纷的债事案件,也就是说双方并不是从法理上不知道欠债的数额,就是说在欠债的数额上并没有分歧。那么为什么还要起诉呢?原因有多种可能,有的债务人信用太差,想以此拖延时间,达到赖掉利息甚至赖掉一部分本金的目的;也有的债务人确实没钱,债权人胜诉后,试图通过强制执行,包括执行债务人的债权等,来达到实现债权的目的等等。

 

显然这类纠纷,债事人加入SoLoMo后,将会因为没有必要酿成纠纷而消失;“对冲相抵解债”也将会减少债务纠纷,无需详细解说;即使是存在一些分歧,在传统经济时代会成为纠纷,但到了互联网时代也会因为不值得,互相让一下也就消除了纠纷;而增量解债,就更是体现了大爱情怀,再去依法较真儿将会与时代格格不入;即使是暂未加入SoLoMo的老赖,由于到那时其在SoLoMo之外根本无法生存,也只能加入SoLoMo,进行自我改造,我们SoLoMo也不会将其永远拒之门外。这样,不但法院无需受理债事纠纷,甚至也就实现天下无债了。

 

四、为什么说消解债事不会是数字债行孤军奋战

 

我们知道“对冲相抵解债”只能解决一部分债事,甚至是一小部分债事,更多的债事需要靠增量解债。而在增量解债当中,数字债行通过资产数字化产生的价值增量也远远不够解债,还需要靠大量的产业互联网项目运作之后产生的价值增量来解债因此,消解债事必须依赖大量的产业互联网项目运作,绝不会是数字债行孤军奋战。有人说现有世界的债务,就是把全世界卖7次甚至是10次也还不清,这么大体量的债务,单靠数字债行自身如何能承担的起?由此也可看出,系统决策建立一体化运营中心是非常必要的。

 

当然,这样讲,也并不意味着数字债行就一定不能赚钱,它的着眼点根本不在价格,而在价值这一块,其巨大价值不仅在于将会很好的解决困扰中国乃至全世界经济发展的世界性难题——债事顽疾,更在于通过使那些过去僵死不动的闲置的、潜在的各种资源得以激活、释放和流动,提供给各个产业互联网项目,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五、为什么要进行债行参与行为的量化评估以及还应注意哪些问题

 

通过学习邹勇老师的创客说《SoLoMo从人的价值原点启航》,我们认识到,互联网时代人的参与行为是价值原点。对人的参与行为,包括对人的以物质资产、无形资产、颜值等方式的参与行为,进行量化评估,实现资产数字化,才能实现对人的价值即时回馈和价值体验,才能产生这一环节的价值增量,为消解债事提供资源,同时也给大量的产业互联网项目提供量化资源。这实际上不仅回答了为什么要进行债行参与行为的量化评估的问题,也回答了如何实现价值机制创新的问题。

 

那么,除了按照宫居安老师撰写的创客说以及《量化评估办法》进行债行参与行为的量化评估之外,还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1、生产队的工分如何算分值在宫老师的创客说中表达清楚了;而我们数字债行的频数如何核算频值没有描述清楚,这涉及到最后能否兑现落实的问题,也不存在只有以后才能说清的问题所以建议现在就讲清楚,不然就很有可能落空,而导致失信于人。

如果考虑到债行的估值会很麻烦,费用也会很高,而且又会有后期参股问题,频数与股份之间也存在如何分割问题。如果这些都解决不了,还不如现在就直接用“债行数字资产”个数做单位,宜粗不宜细;暂不要求体现在超买上,只是其量值参照“数字资产”。

 

2、量化评估客体的选择与确定。确定债行参与行为客体,主要看其是否具有积极意义、良好效能,即是否有价值,这就需要善于发现、仔细分析和认真揣摩。比如,我认为有的家人所发的与讨论题相关的,有助于启发思路的连接等参考资料,是有积极意义的,也是有价值的,此种参与行为也应计分,这样就确定了一个新的客体;

 

3、量值的确定实际上是一项需要严肃对待的事情,虽然初期可以宜粗不宜细,但也不可草率行事,因为它关系到公平公正,甚至也会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所以,一人提出之后,众人分析、类比,趋向更合理还是必要的。量值的确定可以在估定的基础上,经过一个阶段运行进行调整;也可以一人提出后集体商定。

 

4、无论是客体还是其量值都可能会有一个不断发现、不断认识甚至是不断细化的过程,以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的指标库。比如与债行相关的项目说、创客说根据其点击量超过一定数(比如10万)或并发学习或某些方面直接得到采纳应用,应当增加至少20%的分值……这就涉及到应当细化分档问题。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不妥之处敬请斧正。

 

 

黄尊奎A

数字债行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疏理的财资底层数据涉及多方多面,只有真正读懂数字债行的构建原理和意义才能统一认知从而调到一个频次,吸引更多相关人才参与进来、链接调动更多的社会相关债事资源流动起来,这是启动数字债行的基础条件。关于数字债行的创客说已发表不少,相对而言,这一篇从五个基础问题展开论述,逻辑性比较强,对于系统性的解读债行基本知识比较全面而有深度,值得收录学习。

 

李  林A

数字债行的提出及尝试实施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是一直没有更好的消息成果,可见债行的推广应用还是任重道远,需要踏踏实实地走出来,需要更多地家人了解及认可!本文耐心细致的回答了五个债行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注意问题。让我们有很大收获,为我们以后债行工作的开展提供学习。建议收录!

 

莫锐灯A+

十分赞同作者对数字债行的认知论述,互联网是数字化生境,与传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不同的,我们目前也知道超买有一个数字资产叫做信用资产,信用资产其实也是资产,它是固定资产中的一个无形资产,也就是说还没变现的没有形状形态可信用的固定资产存值,数字债行成立就是通过互联网数字化盘活社会存量的固定资产(包括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以数字化表现为信用资产,使未来互联网交易中的债权与债务人有更可靠的信用价值,因为信用可靠度高所以说末来天下无债。这篇浅谈数字债行几个问题认识值得一读。建议发布。

 

曹秀辰A

以本说所论述来说,本说作者应该是对数字债行学习到位的“大咖”级人物。本说有问有答,问题让人思考,解答让人深思;产业互联网思维能完成传统商业思维所不能达到的预期效果,产业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变得更现实。

 

康振锋A+

数字债行的确是非常好的消债解债最好方式。然而,需要很大的工作量来扩大认知面。

首先,创客大都不怎么熟悉,“局外”人也就更不得而知了。没有绝对的认知,哪来绝对的信任?你看现在还有人谈“数字债行”了吗?希望系统“多条腿走路”,不能顾此失彼,这样的话那个问题也不会彻底解决。本文阐述的非常好,尤其“对冲相抵解债”说的多好。希望广大创客好好学习,广泛宣导,如果数字债行真的起了作用,真的会为系统增信赋能!值得推荐并收录,并全网并发!